依據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請您注意下列退換貨資訊:
一、依消保法第十九條第二項及行政院公佈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本店對於下列商品,恕不提供消費者保護法七天猶豫期之適用:
二、在您收到貨品後,請儘速確認您所訂購的商品,如有非人為因素所致之商品損毀、刮傷、或運輸過程造成包裝破損不完整的情形,請您儘速拍照存證並且通知本公司客服人員,我們會進行商品瑕疵或損壞鑑定,並儘速為您更換新品。
三、如您需辦理退換貨時,請E-mail或來電至本店鋪,並提供以下資訊:
四、當您欲退貨時,依民法規定,您與本店鋪應互負交易解除回復原狀之責,因此:
五、當您完成訂單時,請在兩天內完成付款,不然可能會被取消訂單。謝謝您的配合。